| 乌拉特后旗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行财政补贴销售网点先行垫付办法 |
|
| 2009-10-13 16:01 文章来源:乌拉特后旗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为了方便我旗农牧民群众及时领取到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简化补贴程序,缩短农牧民领取补贴时间)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现场兑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国庆长期结束后的第一天即10月9日旗财政局、商务局召集全旗9户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负责人共同签订了《乌拉特后旗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先行垫付协议》。
协议明确规定,家电下乡经销网点在完成农牧民申领补贴全套资料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管系统后,经销商按照发票金额的13%先行垫付补贴资金,然后每月二次向财政局提交农牧民申领补贴的全套资料(包括补贴类家电产品标识卡,购买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购买产品发票原件,《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结算表》)进行结算,汇款到销售网点指定帐户。
为避免重复申领问题,销售刻制了“补贴已领”印章,发放补贴时,在发票和产品标识卡上盖章,同时要求购买者在发票原件和资金申报表上签字确认。
二00九年十月十三日
|